近日,集团公司党组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及评比表彰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总部和企业检查评比数量比上年减少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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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规定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及评比表彰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除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下统称总部)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检查评比外,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及石油工程公司、炼化工程集团(以下统称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直属企业(单位)为对象的检查评比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系统性的检查评比事项。
★部门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检查的名义。
★检查评比事项分为总部级、企业级。
总部级检查评比事项由办公厅归口管理,各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企业级检查评比事项由各直属企业(单位)办公室归口管理。
★要强化日常管理。
★同类检查评比要合并进行。
★要合理规划检查评比时间,不能影响基层正常工作。★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检查评比事项,确保总量减少50%以上。
★HSSE大检查、设备大检查、党建考核等3项综合性检查事项每年各开展1次;专业性检查事项除安全环保等“四不两直”检查和党组巡视、专项审计、纪检监察专项治理外,每年开展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临时性检查数量和频次。
★严禁为迎检开展预检查,避免弄虚作假。
★各部门下一年度拟开展的检查评比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
★临时性检查评比事项要一事一报。
★各直属企业(单位)开展的企业级检查评比也要制订年度计划。
★要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合理设置检查评比指标。
★检查指标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管理重点、难点。
★评比指标要突出价值导向、示范引领,合理设置项目奖项、规模和周期,原则上不设立子项目。
★检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幅压减基层填报表格、材料数量。
★评比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评比条件、评比办法和评比结果等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要力戒形式主义,要以工作业绩和效果为重要评判依据。
★要力戒官僚主义,总部部门要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不能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牵头组织部门要进行反馈,确保问题解决形成闭环。
★对于共性问题、重大问题、制度性问题,要组织在全系统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狠抓整改。
★要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导向,促进干部队伍担当作为。
★评比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项目经费要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要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总部级评比一般不评选党组管理领导人员,企业级评比一般不评选中层管理人员。
★要抓好先进单位和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